石家庄1300万元发展“夜经济”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级财政今年将安排1300万元引导资金,根据夜消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规模、投资额以及总体效果等验收考核情况,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给予奖励。市内6区按照1∶1的比例,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对延长营业时间的9家商贸服务企业,市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予以支持。
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市对特色街区管网改造免收配套费。工商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证照的办理发放工作。对在特色街区经营的业户,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随到随办,还可由负责夜市经营的单位统一办证。特色街区、夜市办理电力、水管网、气网建设改造时只收取工程费用,免收其它配套费。
同时,鼓励、支持商家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字号。对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特色街区、夜市,放宽其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审批条件,活跃商业气氛,丰富市民生活。公园广场延长半小时闭灯。二环路内所有公园广场的闭灯时间由冬季的21:30延长至22:00,夏季的22:00延长至22:30。要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增加夜间娱乐项目和体育设施营运内容,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对市、区文化部门确定的文化娱乐街区内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服务项目的审批条件可不受指标、规模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