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导游生存境遇堪忧 小费能否提升服务品质
近日,铜陵市的刘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刚下飞机,旅行社领队就向游客收取境外服务小费。考虑到付小费是国际通行的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一项报酬,同时碍于面子,他只好跟着团友交了120元的小费。
近期导游收小费这一私下“副业”有望在深圳“转正”的消息,又让“小费”成为热议的话题。导游小费合法化会让游客多付出一部分费用,游客愿意付出这项费用么?导游的服务质量会得到相应提高吗?
导游生存境遇堪忧
一位资深导游告诉记者,很多旅行社导游面临一个问题——基本收入过低,他们的收入主要有:来自旅行社的底薪,普遍在千元以下;带团补贴;所谓的“灰色收入”,比如带游客购物、“加点”等所拿的回扣。
据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导游薪酬制度。国家旅游局曾出台相关意见,提出建立以基本工资和导游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制度,也有地方在导游薪酬制度改革上做过尝试,如山西等地也曾试图将小费等纳入其薪金,但多“胎死腹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目前铜陵市的旅游市场还不很成熟,且旅行社多为组团社,许多旅行社通过相互压价争取客源,很多导游仍然要靠所谓的“灰色收入”维持。
小费能否提升服务品质
对于加收小费的做法,该市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如此一来,导游的工作积极性会提高,游客享受的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据介绍,目前在铜陵市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在90人左右,队伍年龄轻,流动性大,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只占少数。也有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止加收小费,只有通过提高导游基本收入,才能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有业界人士表示,如果用小费等费用补贴导游的收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业内的违规操作。
小费收否不是问题关键
采访中,有一部分市民赞成明码标价收小费,也有市民认为导游不应该收小费。刘先生告诉记者,“我按照硬性规定所付的费用能叫小费么。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按理应该收取服务费,但是游客在向旅行社支付的旅游费用中已包含了导游的服务费,所以不应该加收额外的小费。”
尽管新《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零团费”、“负团费”揽客,导游不得强迫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但是此类事件并未完全杜绝。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从根本上杜绝强迫购物等现象,关键要加强监管,杜绝违法克扣导游薪酬等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