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第一署衙----内乡县衙

内乡县衙正门及宣化坊。宣化坊是一斗拱式牌坊,南面书“菊潭古治”(内乡古称“菊潭),北面书“宣化”,故称“宣化坊”。每月的初一和十五,知县在这里宣讲圣喻教化百姓。 1966年11月一批西安交大的红卫兵串联到此,以破四旧为名,拆除了这座标志性建筑,1993内乡县人民政府投资恢复。穿过宣化坊即是县衙大门,两边是八字形影壁,明间门楣置“内乡县署”匾。东西梢间是喊冤鼓和告戒碑。
前几天和几个朋友一起到宝天曼去漂流,因为时间没安排好,到了山上天色已晚,又没找到住的地方,只好原路折回住到了内乡县城。呵呵,即然住在了县城里,内乡县衙就不能不看看了,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来到了内乡县衙。

县衙大门左围墙处有两通石碑,它们分别是“三院禁约碑”和“恳恩怜恤碑”。三院禁约碑1985年在内乡的菊潭公园发现,1994年按碑文中标明的位置,重新立在了县衙大门左首,是县衙镇馆的宝物之一。此碑是万历三十九年(1611)内乡县衙为整治驿站超规格接待,经省、府批复立于此处的碑刻接待标准,非常详细的规定了不同级别官员及随从吃住行等应享受的接待标准。恳恩怜恤碑则是清顺治年间内乡知县胡养素为制止驿站接待少供多报或多吃多占,呈报省、府批复后立于县衙大门左首的。看来反腐倡廉自古有之。
内乡县衙是我国第一座衙门博物馆,也是我国目即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它始建于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历经元、明清,距今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了。内乡县衙初建并没有这么大的规模,始建时只筑建了厅堂廨舍,明洪武二年和景泰二年分别重建,但是都没完善县衙的建筑功能,到了明成化十五年,新任的知县“风厅廨既废,基址又窄狭,不堪观瞻”,才开始“开拓基址,凡厅堂廨舍仓库之类,一切鼎建增置”,正堂、知县廨、县丞廨、六房、狱房、仪门、大门等就是那时建起来的,已基本达到了县衙规制的要求。后又经增建(宣化坊)、被毁(李自成攻打内乡)和重修,内乡县衙已经初具规模。到了咸丰七年,捻军朱忠立部由湖北攻内乡,县衙又一次被毁,之后三十年,县衙一直没有修复,据说这三十年内乡知县是暂借察院办公的。

这两块告戒碑就立在大门的西稍间,十分醒目,碑文也是简明扼要,人人皆懂。两块分别刻着“诬告加三等”和“越诉笞五十”,警告告状的人既不能越级上诉,更不能诬告良善。

东稍间的喊冤鼓,呵呵,这个大家都不陌生吧,电影和电视里应该没少看。这是告状的人击鼓喊冤之处。
到光绪十八年,也就是1892年,章炳焘任内乡知县,才大规模的进行恢复和重建,历时三年,现在的县衙基本上是章炳焘时重建的。清推翻后,到了民国县衙仍然是县官办公的地方,从初建到民国时期,这里都是县级官员的官署。

大门内东则的寅宾馆。“寅宾”有恭敬引导的意思,是县衙安置上级官员和朋友的地方。廊柱上的对联只有下联,是孔子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还缺半副,现在向社会征集上联,要求是:集古人古书名句,要体现出寅宾馆接待上级官员的功能。有意的不妨试试,每年都会对征集到的上联进行一次评选,特等奖现金三万。不过至今还没有谁能达到征联的要求,征联继续中,呵呵,赶快试试吧,说不定才子就是你了。
内乡县衙建筑群占地面积达四万平方米,有房间260多间,均为单檐硬山建筑。大堂、二堂、三堂沿中轴线排列,东西布局为对称的四合院布置。从进大门起,每进一道门,就是一庭院。一道道的门,一层层的院,不油让人想起“衙门深似海”这句话哦。

监狱。因它在大堂仪门外的西南处,又称“南监”,是县衙关押犯人的地方,分女牢、普牢和死牢,有20余间房,房屋低矮,门小窗窄。不大的地方狱神庙占了近一半,大殿上狱神端坐,面容慈祥,犯人进了监狱的门必须先拜狱神,祈求狱神保佑他们免受皮肉之苦,早日结案。古时狱神可以说是犯人的精神支柱。

进入大门,正前方甬道中段的这座门叫仪门。过去,此门平时是不开的,所以两侧开有便门。呵呵,这两个便门也是很有讲究的,不能乱走。东侧的叫生门,常开,是平常出入的门,西侧叫死门,处决死囚犯时就是从此门拉出去行刑的,所以这门不常开哦。现在可是仪门大开迎宾客了。

位于大堂前甬道上的戒石坊。它是2003年按制恢复的,朝南刻有“公生明”三字,向北刻的是“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进出熟视,以示不忘,就是老爷坐在公堂上也是举目可见,告诫其要秉公办案,不要徇私枉法,否则天理不容。
县衙的主体建筑是大堂,也是整个县衙建筑群的中心。大堂门首置“内乡县正堂”大匾,建在青石台基之上,很是壮观。堂中央的暧阁设知县公堂。知县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审理大案要案就是在这里,在这里升堂,知县要身穿官服,且有六房三班站堂,很有堂威啊。别外大堂还有东西两梢间,一为简房,是放知县仪仗的,一为招房,是为记录堂谕口供的。

大堂暧阁里的知县公堂,县老爷就是在这审案的。公堂上悬“明镜高悬”匾额,三尺公案后是“海水朝日图”屏风,象征清似海水,明如日月。公案上放置着文房四宝、惊堂木和红、绿头签。呵呵,文房四宝和惊堂木就不说了,这红绿头签知道是干什么的吗?绿头签叫捕签,是下令捕人的,红头签叫刑签,是下令动刑的。

审案时用的刑具---桚子和夹棍。夹棍用于男犯,桚子则用于女犯。任你是钢筋铁骨,在夹棍和桚子的重刑下,也会骨碎筋断,过去都是男耕女织,男人被夹断了腿或女人的手废掉了,就意味着失去了劳动和生活的能力,这两种刑具在当时是十分残酷的刑罚,所以施刑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得用这两种刑具,而且在一个犯人身上最多只能施刑两次,否则就有刑询逼供,屈打成招的嫌疑,当官的是要担责的,可见人命关天的事自古以来都是慎之又慎的,可不象有些影视剧里那样,一堂案问下来桚子和夹棍不知用上多少回....
穿过大堂就是二堂。二堂不设暧阁,结构和布局和大堂差别不大,是知县预审案件、审理民事案件和大堂审案退思、小憩的地方,就没有大堂那么森严了。它也有东西两梢间,一为茶房,一为招房。二堂和其厢房、宅门形成内署,也是知县行使权力的地方。
在二堂院最引人注目的是与二堂相对屏门上的“天理,国法,人情”横匾,是章炳焘在任时提写的,悬于此处,使知县在审理案件时,举目可见,时时告诫、提醒他们施政办案要顺应天理,执行国法,合乎人情,顺乎民意。

有意思的是二堂上悬的“琴治堂”匾额,正看字体凸出,有阳雕的效果,当站在一边斜着看,那字体完全凹了进去,很神奇哦。这块匾是阴雕而成,之所以有这种效果,关键在上色。字体的边缘雕的浅上深色,字体的中间部分雕的深上浅色,这样在视觉上就出现了上述的效果,这种方法也叫阴阳雕,我们的先人很聪明啊。
二堂后边可不是三堂,是夫子院。是知县幕友钱谷和师爷办公的地方,因知县称其为夫子,故称夫子院。小小的院内有一株七百年的桂花树和南天竺,它们也是县衙的镇馆之宝啊。因取“竺”和“桂”的谐音,就是“主贵”,此院也称主贵院,平头老百姓是很难到这里的。
过了夫子院,出穿廊,才是三堂。三堂是知县的内邸,它回廊宽阔,和大堂二堂迥然不同。东二间为接待室,西二间是知县的起居室和更衣室。三堂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的地方,有些案件也在这里审理,比如涉及当事人名节的案件和一些机密案件等,这里审案可不穿官服。三堂院除有一棵古桂花树外,廊柱上的一副楹联发人深思,感人肺腑,“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是清康熙年间高以永任内乡知县时撰写的。这种自觉与百姓一等,时时为百姓的思想,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
三堂是知县的内邸,县官和眷属就居住在这和两边的东西花厅,由亲信把守,一般人是不得随意进出的,百姓就更不用说了。但是有一个日子除外,那就是正月
十六,这天衙门张灯结彩,仪门大开,所有的妇女和男童(成年男子除外)可以自由的进入三堂看知县和知县官夫人,知县和知县官夫人也一大早就坐在三堂的檐下
接见乡民,而且还准备了花生、红枣和核桃等散给前来的百姓,妇女和儿童,你争我抢,下分热闹。呵呵,有好奇心的人还可近前窥视知县夫人的脚,看看她的三寸金莲是什么样。这天也是知县和夫人最荣幸和开心的日子。这天还有个说法,叫正月十六看太太,很恰当哦。
大堂、二堂和三堂,是中轴线上三座体量不同的主体建筑,是整个县衙的中心建筑群,它们分别比附北京故宫的太和、中和、宝和三大殿而建,惯穿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礼制思想。中轴线东西除了图片上的,还有膳馆、土地祠、三班院、账房、六房、花园等等,呵呵,就不一一说了。

县衙后花园的兼隐亭。因知县有时要到后花园回避政事,故此亭才有“兼隐亭”其名。
内乡县衙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民国时期还是县治所,其间共历任县官230多人。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成为县政府所在地,到1968年县政府迁出后,县人武部和部分县政府机构又先后在此办公,正因为如此,在十年动乱时期,虽然宣化坊和厅堂房屋上的一些吻曽等装饰物遭拆除和损毁,但整个建筑群却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使得内乡县衙成为我国唯一一座保存最完整的县级署衙,有“北有北京故宫,南有内乡县衙”、“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之称,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亲自去看看。